江阴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的江阴市申港河河道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市申港河河道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澄行审投[202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阴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改建项目 。
规模及结构类型:对申港河及部分支河 5545米河道进行整治。清淤长度为4889米(申港河3403米,跃进河1486米),清淤约7.24万立方米。护岸整治长度为 4268米,申港河段采用素砼挡墙、木桩固基、仿木桩护岸、仿木桩固基和六角砖护坡整治护岸总长3727米,跃进河段修复浆砌石挡墙、新建仿木桩固基总长541米。总投资额约2465.52万元,勘察设计费约66.07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总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的勘探测量、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申港河为西横河至申港口桥;跃进河为申港河至河豚路;申新三号河为申港河至申新二号桥。
2.3设计日期为2020年 4 月 22 日至2020年 5 月 11 日,2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⑤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⑥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⑦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①+④或①+⑤+⑥或①+⑤+⑦或②+④或②+⑤+⑥或②+⑤+⑦或③+④或③+⑤+⑥或③+⑤+⑦。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最多不超过3家),为以下形式组合: ①+④或①+⑤+⑥或①+⑤+⑦或②+④或②+⑤+⑥或②+⑤+⑦或③+④或③+⑤+⑥或③+⑤+⑦。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水利工程专业);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年 3 月 18 日8 时30分至2020年 4 月 14 日 9 时00分。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会员登录(7.0)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ishangquan.com/ggzy/) ;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登录江阴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网址http://221.228.70.7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已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阴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阴市行政事业中心2楼 地 址:江阴市澄江中路171号三楼
邮 编: 214400 邮 编: 214400
联 系 人: 顾梅芳 联 系 人: 张振
电 话:0510-86862249 电 话: 1892123656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0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