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乐岛项目施工-暖通工程(二)
招标文件修正
一、招标修正:
1、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0.4.1.5措施费的调整”修正为:“(1)总价措施费除单独标明包干项,由投标单位自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招标图纸及招标要求,应一次性投标报价包干,其余采用中标费率进行结算。(2)承包人在报价中已结合自身单位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均含在报价总价中,结算不予另计。若设计图纸发生重大变更导致施工方案变化,结算时仅增加实际方案与投标方案不一致引起的费用差额。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以本次招标修正后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并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阴城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江阴筑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9.1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