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请问不计入延长产假是指不计入后面的60天吗?我在其他地方看到的说法是158天内都不计入,请问应该以何说法为准?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 答复: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江苏省委、省政府2022年2月10日发布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即:158天内国家法定休假日都不计入,产假期间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可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