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绿色港口创建,做大集装箱业务,推动现代化港口建设,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无锡(江阴)港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2022—2024年)》(澄政发〔2022〕10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无锡(江阴)港高质量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类别
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新开集装箱航线培育扶持、现有集装箱航线巩固扶持、重点项目业务扶持、绿色港口创建扶持、港口功能优化专项扶持、港口产业链拓展扶持等六个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按政策予以支持。
二、支持标准
专项资金支持标准按照澄政发〔2022〕106号文件要求执行,若经市政府批准另有规定,从其规定执行。
三、组织申报事项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应符合无锡(江阴)港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2.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
3.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无严重失信和违法记录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
4.同意配合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符合申报指南支持的范围和具体申报要求。
2.项目申报主体与实际一致。
3.项目申报内容真实有效,手续完备。
4.已获得无锡、江阴市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程序。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登录“江阴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服务平台”(下称“申报平台”,网址http://221.228.70.22:9090/egrantweb/),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电子附件材料(企业首次登录平台要先注册,已注册的企业登录后需更新企业信息再选择相应项目类别填写)。临港开发区港口发展局负责申报项目的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并对申报企业开展信用核查。市交通运输局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各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PDF格式的专项资金申请书及申报指南要求的附件材料,用A4纸打印并盖章后按序装订成册,报送至临港开发区港口发展局盖章审核。临港开发区港口发展局出具审核意见后,连同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
2.申报时间。网上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31日下午;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下午。
3.其他事项。对确定拟扶持的项目,市交通运输局将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部门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公正、公平和操作过程规范。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获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五、联系方式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510—86867201;
临港开发区港口发展局,电话:0510—86868909。
附件(请自行下载):
1.《集装箱航线扶持申请表》(项目第1至14条)
2.《重点项目业务扶持申请表》(项目第15至18、21条)
3.《重点项目业务扶持申请表》(项目第19、20条)
4.《绿色港口创建扶持申请表》(项目第22至25条)
5.《港口功能优化扶持申请表》(项目第26至28条)
6.《港口产业链拓展扶持申请表》(项目第29条)
7.申报材料参考模板
8.《无锡(江阴)港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2022—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