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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3-02800 生成日期 2023-08-21 公开日期 2023-09-0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其他 关键词 项目,办法,服务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江阴市澄企服务平台(澄策之窗)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解读
《江阴市澄企服务平台(澄策之窗)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解读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惠企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规范澄企服务平台(澄策之窗)(以下简称“澄策之窗”)运行,确保平台信息更新及时、准确,运行高效、安全,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目的意义

通过制定澄企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平台信息及时、准确更新,满足企业需求并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政策展示和推送服务,打造高效、安全的惠企服务,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四、内容解读

(一)明确工作责任    

明确市数政局、市财政局、市城运中心以及市惠企政策主管部门(单位)在制度建设、统筹协调、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划分和工作内容。

(二)提出运行要求    

《暂行办法》明确惠企政策归集、申报指南编制、政策信息发布和推送、动态管理、咨询服务等内容的原则和工作要求。

(三)强化政企互动    

《暂行办法》明确市惠企政策主管部门(单位)在惠企政策出台前,应公开征求相关企业意见;在惠企政策出台后,要及时在“澄策之窗”以政策评论、专题文章、直播对话、现场活动等形式及时进行宣传解读。

(四)统一用户体系    

《暂行办法》明确了平台用户体系和分类,“澄策之窗”统一接入了江苏政务服务网用户体系、兼容了电子营业执照用户体系。

(五)建立评估机制    

《暂行办法》明确建立“澄策之窗”运行数据监测、发布、评价等机制,对市惠企政策主管部门(单位)开展惠企政策实施效能监督评估,并将政策管理、政策录入、政策兑现及平台应用情况纳入全市年度营商环境、政务服务考核内容。

 

关联阅读:澄政办发〔2023〕45号  关于印发《江阴市澄企服务平台(澄策之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联阅读:澄政办发〔2023〕45号  图解《江阴市澄企服务平台(澄策之窗)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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