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4-02244 | 生成日期 | 2024-03-11 | 公开日期 | 2024-03-1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民政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民政、扶贫、救灾 | 主题(二级) | 社会事务 | 关键词 | 行政区划,救济,慰问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好履行新征程民政工作职责使命,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果推动江阴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阴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一、始终保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始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大政治责任。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健全党领导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
(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调查研究交流研讨制度,确保常态长效。分类推进问题整改整治,需要持续整改的一抓到底、建章立制、见行见效。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民政系统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无锡市纪委四次全会和江阴市委六次全会部署要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刻把握民政工作政治属性,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整、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持续深入开展“为民爱民我奉献”主题活动。全过程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机制,全链条完善强化党的建设工作各环节。
(四)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提出的政治责任,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认真落实“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好上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坚持上下联动,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着力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整治民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正形象、树新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廉政建设,营造廉洁自律、向善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兜底保障夯基行动,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五)推动社会救助提质增效。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强化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落实低保标准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调整机制。全面落实急难发生地实施救助的政策规定,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救助力度,强化临时救助救急解难功能。
(六)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无锡市、江阴市《关于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3610行动”的实施意见》。夯实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建设,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作用,实现数据共享、监测预警、数字监督、转办推送等功能。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落实低收入人口巡访关爱制度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不断提高救助的时效性、针对性和精准度。
(七)强化社会救助服务效能。落实社会救助标准化工作常态化管理,确保救助服务规范高效。推进服务类救助,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多样化服务。落实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帮扶衔接的措施和机制,提高救助实效。
(八)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增强工作合力。推进党建+社会救助、网格+社会救助、社工+社会救助等经验做法,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提升政策知晓度。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
三、实施养老服务提质行动,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九)统筹谋划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1.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出台《江阴市社会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特岗津贴实施细则》、修订《江阴市养老服务事业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江阴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养老服务补贴政策。2.规范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落实《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无锡市社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育专业评估机构和队伍,对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应评尽评。3.健全完善养老顾问制度。全面开展养老顾问工作,建立专兼职养老顾问队伍,镇(街道)养老顾问点覆盖率100%,村(社区)养老顾问点覆盖率70%,每万名户籍老人拥有专职养老顾问1人。加强养老顾问信息化建设,依托“澄颐享”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促进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
(十)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1.推进“澄颐享”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完善一平台五中心的运营方案,对照“能用、好用、实用、管用”目标,全力推进医养服务资源上线、服务上线、监管上线。2.深入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深化“银龄暖餐”项目,改革现有助餐服务模式,推进助餐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均衡,全市打造示范性区域性助餐服务中心2家,新建及改建提升社区助餐点15个。开展助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强化结果运用。依托“澄颐享”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助餐服务机构点位动态管理,服务全程追溯。建设“江阴市AI智慧餐厅”,探索创新助餐运营新模式。推进全市助餐智能化,加大助餐服务宣传,通过线上构建服务地图、线下发放助餐服务卡等方式,提升助餐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可度。3.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基本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完善服务功能,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健康管理、文体活动、日常应急等服务。新建及提升改建镇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5家,至年底镇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达70%;符合参评条件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三级机构通过率达80%。改造提升15个示范性乡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配合住建部门推进城市居住区配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新建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既有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补齐短板。4.提升居家养老援助服务质效。宣贯实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GB/T43153-2023),落实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机制,强化对第三方服务主体的准入把关和绩效跟踪,依托“澄颐享”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全流程服务监管。至年底全市接受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比例达19%。5.常态化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动态摸排高龄、失能、空巢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时更新入省库,按照《无锡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锡民联发〔2023〕10号)要求,分类开展常态化探访关爱服务,探访率100%。6.实施高龄老人紧急救援项目和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依托“澄颐享”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优化养老服务调度指挥与监管中心功能,通过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配置应急呼叫、红外感应等智能设备,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全面保障高龄独居的生命安全,年内完成2000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年内完成375户。7.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依据《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至年底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通过率达70%。全市所有新建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按照3A以上标准配建。
(十一)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1.规范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依据《无锡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应评尽评,至年底符合参评条件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通过率100%,健全运营补贴和评定等级挂钩机制。加强特困供养机构规范管理,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等级评定二级机构通过率达80%。2.提高机构床位利用率。综合采取存量床位提升改造、深化医养结合、组织开放体验活动、机构食堂对外开放、加强宣传推广等方式,提高养老机构床位入住率,使有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获得专业照护。3.增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进“锡心医养”社区居家“332”服务行动。联合卫健部门,积极支持“医办养”“养办医”,增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至年底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7%以上,特困供养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推广实施《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与服务规范》,探索研究支持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相关政策,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开展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4.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会同发改部门推进普惠养老机构签约,完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和支持措施,面向更多中低收入老年人提供机构养老服务。
(十二)强化养老人才队伍建设。1.推进养老护理专业人员职称评定和技能认定。按照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养老护理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指导公办养老机构落实职称待遇。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技能等级认定力度,全市在岗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通过率达65%以上。2.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依托“澄颐享”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模块,归集养老护理员等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从业经历、职业信用等数据信息,促进养老护理员队伍管理。3.发挥养老专业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实习实训”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模式。支持专业力量较强的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护理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其在技术创新、技艺传授、技术交流中的带动辐射作用。
(十三)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1.抓好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推进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年底前实现50张以上床位机构达标。实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常态化督查整治,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养老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将机构安全管理情况与运营补贴、等级评定、信用监管等挂钩,提升养老服务本质安全水平。持续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强制性标准。2.提升智慧养老监管力度。依托省“金民工程”养老服务系统、“澄颐享”智慧养老服务等信息平台,加强基本养老服务数据归集、信息共享,统筹运用养老服务领域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实现智慧监管。3.持续优化养老服务环境。联合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和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
(十四)推进养老事业产业协调发展。1.推动区域养老服务协调发展。推动养老服务南北结对帮扶项目合作,在智慧养老、人才队伍建设、老年助餐服务、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等领域开展合作,促进区域养老服务协调发展。2.发展智慧养老。推进“一平台五中心”建设工作,联合大数据部门,推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资源调度”,实现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和养老服务行为全流程智慧监管,提升养老服务便利化、精准化、数字化水平。
四、实施儿童关爱守护行动,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
(十五)开展特殊儿童群体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深化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将6大类困境儿童全部纳入动态监测范围。按照“一年两排”“一月一访”要求,全面落实常态化巡访和预警式派单相结合的入户核查制度。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开展全市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研究出台关爱保护工作行动方案,建立基本关爱服务清单。制定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政策,推动各地细化完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政策措施。试点开展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
(十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建设,开展儿童福利机构数字档案建设试点,建设业务档案管理系统。鼓励儿童福利院“开门办院”,拓展服务。推动儿童福利机构承担多维度的特殊儿童权益维护职能,为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其家庭提供“喘息”服务。按照示范性标准改造提升8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
(十七)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落实《关于收养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规范收养登记程序。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规范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落实“逢收必评”要求,确保收养评估率达到100%。
(十八)夯实儿童福利领域基层基础。巩固“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试点成果,全面推开“苏童成长”协同机制建设,创建“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示范区。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确保年参训率达到100%。积极争创省级儿童福利工作示范性项目,推广“儿童主任+专业社工”精准关爱工作模式。加强“苏童成长”一站式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平稳有序做好儿童易感染疾病防控,守牢儿童福利领域安全生产底线。
(十九)推动“托举朝阳 爱伴童行”关注特殊困境儿童志愿服务项目。通过对我市由高龄、重病、残疾老年人或重病(重残)监护人监护照料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等重点关注困境儿童情况及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建立健全特殊困境儿童工作档案,汇聚各方力量,搭建儿童可持续参与公益行动的平台,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为特殊困境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和谐的成长环境。
五、实施社会组织培优行动,增强社会组织功能作用
(二十)强化社会组织培育引导。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两纳入”。进一步优化调整力量,发挥市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的培育孵化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和带动镇街社会组织培育工作有效提升。打造“澄社有为”公益项目品牌,扶植优质有潜力的社会组织,增强社会组织功能作用。全市城市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16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8.5个。聚焦促进稳岗就业,探索在社会组织领域开发公益性岗位,搭建就业对接平台,开展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十一)规范社会组织建设发展。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行动,推动部门综合监管与社会组织自律自治同频共振,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实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攻坚行动,推动全市等级社会组织覆盖率提升至62%。实施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提升行动,推动换届工作指引、章程示范文本、重大事项报告、负责人谈话等社会组织制度规范应用落实,引导健全社会组织治理机构。
(二十二)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会同有关部门严把社会组织审批入口关、活动管理关、执法惩处等重要关口,规范登管分离、加强登管衔接,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加强年度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分支机构设置等行为。推进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探索建立社会组织执法协作机制。
六、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二十三)动员引领社会向善。做好“中华慈善日”“江苏慈善周”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慈城江阴 温暖如春”慈善系列活动,打造慈善品牌。拓展慈善多元化捐赠渠道,推进慈善工作项目化运作,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大力发展慈善信托,培育社区慈善组织,盘活慈善服务资源。
(二十四)夯实慈善工作基础。加强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贯工作,健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投资活动等监管机制。加强慈善组织监管,推进慈善组织规范化发展,做好慈善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报和年检年报工作。完善镇(街道)慈善(分)会组织相关工作机制,规范组织账户管理,加强慈善捐款使用监管。
(二十五)推进福利彩票事业高质量发展。优化销售模式,创新营销方式,统筹推进福利彩票重点营销项目和特色营销活动。加快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市建成不少于50个省级福利彩票销售示范点。加强各类福彩销售站点的管理,全面管控好即开票流通。探索建立渠道差异化管理机制。创新开展社会公益项目,增强福彩公益品牌渗透力。开展系列培训竞赛活动,提升福彩人才队伍能力素质。强化民政部门对福利彩票销售行为监管,重点加强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监管。
七、实施地名文化保护行动,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二十六)提升地名监督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有关地名制度规范,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规范地名使用。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全市道路不规范地名标志专项排查整治,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信息。开展2024年地名文化遗产评定,推进地名保护名录建设,加强地名文化宣传。深化“乡村著名行动”,按照民政部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建设。
(二十七)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做好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锡苏线)联检工作,加强界线界桩管理,持续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常态化做好边界地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按照界线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矢量化工作,推进界线信息化建设,形成全面、权威、现势的矢量化界线信息。
八、着力推进社会事务工作
(二十八)落实绿色惠民殡葬。落实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殡葬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推进花山地域殡葬设施一体化建设,督促各镇(街道)加快殡葬设施改造提升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巩固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专项行动成果,积极开展殡仪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抓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大力宣传现代文明殡葬理念,倡导移风易俗。做好清明节等重点时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二十九)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规范婚姻登记服务,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持续推行婚姻登记预约制度,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保持100%。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丰富“幸福澄双对”项目内涵,升级打造“新婚主题乐园”,为婚姻当事人提供更人性化、专业化、优质化的新婚辅导服务。依法做好涉外婚姻登记工作。提档升级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基础设施,建立新时代户外颁证基地,打造“公园式”婚登场地,做婚俗改革的“引领者”。健全结婚登记颁证服务机制,积极举办集体婚礼。继续做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落实江苏省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联办服务事项,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办理婚姻登记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三十)提升救助管理质量。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工作。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拓宽甄别渠道,应用人脸识别技术,提高寻亲成功率。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常态化安置工作等机制,持续抓好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三十一)优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对两项补贴审核办理、资金分配的监管,确保精准发放率100%。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建设,创建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1家。
九、着力夯实民政事业发展根基
(三十二)加强民政法治化和标准化建设。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地名管理等民政领域地方性文件的制订、修订工作。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强化制度供给,编制年度文件制定计划,严格按程序制发文件,依法依规报请备案。落实文件有效期制度和清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状态台账制度和失效前提醒机制。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列入民政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人员培训、资格考试考核等制度。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复议应诉人员培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民政领域“八五”普法规划,提升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巩固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按规定做好权责清单清理核查、动态调整和公开公布等工作,常态化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结合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江阴民政实际,精选法治民政建设课题,深入开展民政法治研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三十三)深化民政数字化转型。推进各类业务系统向全市民政一体化信息平台整合,持续抓好业务系统推广使用。常态化开展全量民政业务数据汇聚,健全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机制。强化数据共享交换和开发利用,深化“大屏+掌端”的民政“智慧大脑”建设,增强精准画像、主动发现、异常预警、过程监控等能力。优化民政政务服务,打造多跨协同民政应用场景,持续推进尊老金、身后事等“一件事一次办”,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推动更多民政服务事项“免证办”。推广“江阴民政”公众号,打造掌上“一站式”服务平台。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安全综合治理。
(三十四)强化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机构改革任务,做好人员转隶、“三定”方案制定等工作。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开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积极对接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等部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调业务骨干,扩充人才空位,挖掘、引进优质人才,不断完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继续用好“江阴大学堂”、“学习强国”和“民政学堂”等学习平台,提升民政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十五)夯实民政基础工作。深入实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加大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用好福彩公益金,促进福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民政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及绩效评价。加强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开展统计数据监督检查。推动民政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做好对口支援等专项工作。加强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保密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统筹开展督查考核。精心策划组织重大主题、重要政策、重点工作等新闻报道,积极选树先进典型,丰富解读传播形式,讲好江阴民政故事。加强舆情监测处置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持续推进“江阴民政”微信公众号和网站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勤思、善做、能写”的新时代高素质民政信息宣传队伍,进一步唱响主旋律、传播好声音、凝聚正能量,更好地展示江阴民政的工作实绩,推动经验交流,为江阴民政系统的形象塑造和品牌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三十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完成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巩固深化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安全能力专项行动、民政服务机构电气线路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成效,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加装感烟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一键广播系统,并接入消防快速预报警平台,实现民政服务机构自动消防、一键广播系统全覆盖,民政服务站点独立感烟火灾探测器全覆盖,开展养老、儿童福利机构避难间、避难层、避难空间建设,夯实消防安全设施基础;持续深化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行动,年内完成100张以下床位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院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兜紧兜牢民政服务机构“零事故”底线。
(三十七)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广使用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学习贯彻《民政信访工作办法》。全面畅通信访渠道,严格落实首接首办、即接即办责任制,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提高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严格落实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健全舆情监测及应对机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推动领导干部开展“四访”活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依法保障群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