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4-02835 | 生成日期 | 2024-07-05 | 公开日期 | 2024-07-0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公告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劳动就业 | 关键词 | 就业,失业,人才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职场起航添助力丨租房补贴、公租房和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有哪些? |
1. 如何申请租房补贴?
申请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2年内来澄企业初次就业创业,个人单独租房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分别给予2000元/月、1200元/月、800元/月补贴。补贴期限累计2年。个人在毕业2年内提出申请,初次申领5年内领取完毕,逾期不再发放。
申请途径:个人通过“最江阴”APP—青年人才补贴模块申请。
申请材料:无锡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江阴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高校科,联系电话:88027313。
2. 如何申请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无锡市住建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市自2018年3月起,原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并轨运行,统一称作“公共租赁住房”,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保障方式:并轨后的公共租赁住房有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保障方式。
保障对象:城市低收入(含低保、特困)家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条件:
(一)城市低收入家庭:户籍在澄江街道以及城东街道(限杨市、滨江、锦隆、双牌社区)范围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2023年度标准为3393元/月),财产符合《江阴市住房保障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澄民字〔2019〕31号)的认定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大于18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原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其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大于12平方米的城市低保(特困)家庭优先给予实物配租。
(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户籍在澄江街道范围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023年度标准为5428元/月),财产符合《江阴市住房保障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澄民字〔2019〕31号)的认定标准,无住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为实物配租。
城市低收入家庭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三)新就业人员: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自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5年;申请人在本市有稳定职业,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满3个月,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四)引进人才:申请人符合市人社局制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申请人在本市有稳定职业,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满3个月,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五)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实际居住满2年;申请人在本市有稳定职业,已与本市用人单位(本地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1年以上,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无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
住建局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相关业务咨询电话:86070417、80670419。
3. 如何申请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申请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依法登记设立的注册纳税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
2、申请人在江阴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私有住房和拆迁安置住房),无违纪违法问题和不良记录。
3、申请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含技师以上的技能人才),申请人已在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录用或调入手续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2)申请人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或江苏省“双创计划”入选者;
(3)申请人为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入选者或江阴市“暨阳英才计划”入选者;
(4)申请人属于市委、市政府“一事一议”研究明确纳入相应保障的人才。
人才公寓申请途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登录江阴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yrcfzjt.com/#/)或江阴市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申请,材料:
(1)《江阴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审批表》;
(2)承租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或护照、人才卡)、结婚证(需夫妻同住的);
(4)申请人员学历(职称)证书、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5)在江阴市的无房证明。
审批通过后入住:根据租住单位条件、房源情况及登记顺序统筹安排人才公寓入住。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人才集团人才公寓平台,联系电话:88030915。
4. 申请了人才公寓,还能申请租房补贴吗?
江阴市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开展人才工作补贴试点的夏港汇雁城人才公寓除外)。如实际未享受人才公寓政策,在取消相关申请记录后,可进行租房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