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道路景观亮化提升工程(人民西路)
答疑澄清
1.问题1:请问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时,银行保函受益人是谁,招标文件没有明确。
答复:银行保函受益人应是招标人,即: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2、本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告中的2.1.3合同估算价调整为:约4480.24万元。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的“2.4招标控制价”中金额调整为“A控制价为 4480.24 万元,B控制价 4286.56 万元(招标人设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A期望值为 4265.92 万元,B期望值为 4072.23万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0 元。暂列金额(含税金):1936875.5元,具体详见修正后的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3、招标文件的附件B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三中的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和暂列金额(含税金)为:40722287.09元。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以本次答疑澄清后的为准。
招标人: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江阴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