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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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4-03018 生成日期 2024-07-22 公开日期 2024-07-2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级)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关键词 农村,农民,扶贫,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扶持村级 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临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3〕44号)文件要求,经镇(街道)推荐申报,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会商研究确定,云亭街道佘城村佘城消防救援站等7个项目为2024年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有5个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并启动实施,现将2024年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下达给你们,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以上财政按照80万元/村标准予以补助,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村、省级资金50万元/村,本次对其中5个已完成项目立项并启动实施的项目按进度拨付第一批补助资金,剩余资金结合上级要求和项目实施进度,逐步拨付到位。

  二、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各镇街园区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三、补助资金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支出,请各镇街园区及时拨付,严禁截留、挪用或擅自调整使用方向,一经发现将收回补助资金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获得补助资金的村要秉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把项目申请、资金使用等情况纳入村务公开内容,接受村民监督。

  附件:澄财预〔2024〕74号(下达第一批2024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明细表

  (此页无正文)

  中共江阴市委组织部            江阴市财政局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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