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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0

各镇街(园区),有关成员单位,市信用管理公司,信用管理贯标示范及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江阴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人才培养,根据2024年全市信用建设重点任务安排,拟于下半年在我市开展“信用管理师三级”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与时间

(一)培训方式

鉴于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是省内备案的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我市2024年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由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具体承办。

培训工作采取集中面授的方式。根据学员工作性质和要求,授课时间安排在每周五、六、日进行。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为下半年,计划安排在9月上旬至10月下旬,考试时间初步安排在11月下旬,具体开班和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线下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培训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培训对象

1.参与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企业中从事信用管理相关工作人员;

2.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3.历年来获省市信用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信用工作相关人员;

4.企业中从事信用管理、销售、财务、法务、信息化等业务的相关人员;

5.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相关人员。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培训内容

信用管理师(三级)培训,主要采用信用管理师(三级)职业技能培训教材,集中学习培训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知识、发展规划、政策文件,信用法律法规与监管,企业信用管理政策及实务等。

四、培训费用

信用管理师培训和考试费用由承办单位参照往年有关标准收取,职业技能评价收费330元/人,培训收费2800元/人(培训+考试合计3130元/人)。考试未能通过的学员可参加下一期培训班免费听课,参加补考学员需缴纳考试费用,三级理论知识考试费70元/人,技能操作(专业能力)考试费260元/人。学员食宿费自理。

五、培训组织

信用管理师培训工作,由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统一牵头。我市信用服务机构江阴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配合落实招生审核、培训组织和管理、负责教务协调、考务安排、评价申报与获证等具体工作;请各镇街(园区)负责辖区范围内已获信用贯标和示范企业信用管理师培训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负责教学师资,承担课程教学和考试复习等相关工作。

六、证书颁发和证书效用

评价机构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按统一编码规则、统一证书式样,由评价机构用印,在“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平台(网址为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形成电子证书,纳入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数据库。用人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平台自行打印包含个人信息和二维码的纸质证书,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查验。已颁发的证书将在信用江苏网站及时进行公示和提供查询。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持有人对经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持有人对应享受同等待遇,按规定给予培训鉴定、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等补贴政策,纳入人才统计、高技能人才表彰、政府奖励津贴等范围,探索建立信用管理师技能等级与经济、管理相关系列职称融通机制。鼓励用人单位对在聘的信用管理师(三级)、信用管理师(二级)、高级信用管理师(一级)岗位的职工,在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分别比照助理级、中级和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信用管理师享受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补贴政策,年内参加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取证书的学员,满足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本地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及以上条件的,可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补贴申领。

七、学员注册

1.参训人员报名注册。请申请参培学员填写《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江阴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初审,于9月6日前报送至省联合征信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核查。

2.提供报名材料。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条件,参培人员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或学籍证明材料。2001年前毕业的以及党校、军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之后毕业的应提交学信网证明材料。

(2)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1张及照片电子档(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尺寸应大于100像素x100像素小于20kb)。

(4)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

(5)工作年限承诺书(累计从事信用管理或相关职业工作年限应满足对应报名要求)。

八、报名及缴费

1.培训报名

本次培训采取学员自主报名。学员个人报名网址:http://jslh.jndj.ks.zjyun.org/login。学员登录网址填写信息,报考省市选择无锡江阴市,按照相关操作流程自行上传材料并提交审核。(审核时间为1—2个工作日)

2.培训缴费

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请参训人员将职业技能评价费及培训费,转账至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户名: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120240000002229

转账时必须备注:“江阴市+姓名+三级信用管理师”或“江阴市补考人员+姓名+补考科目”(参训人员与报名人员姓名必须一致,备注中不需要“+”)

3.参训人员完成报名后,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工作人员发送付款记录。

 

4.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9月6日;

市信用管理公司联系人:王可杰,联系电话:15961638692;

联系地址: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信用管理窗口,固定电话:88027212;

江阴市文化中路5号,固定电话:86090078、86090130、86090131;

市信用办联系人:何毓佳,联系电话:86862356;

 

附件:1.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

2.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申请表

3.江阴市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学员报名汇总表

4.2024年度信用管理师(三级)参训名额分配表

 

 

江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澄信用办发〔2024〕13号(江阴市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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