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4-04011 | 生成日期 | 2024-09-11 | 公开日期 | 2024-09-1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统计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统计 | 关键词 | 规划,统计,经济,管理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江阴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局,本局各科(室、队),江苏省统计局江阴调查局:
现将《2024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阴市统计局
2024年5月17日
2024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市统计工作会议工作部署,以防治统计造假为主线,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和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江阴实践新篇章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一、强化统计法治思维,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首要内容,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活动,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提高统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处理统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市委、市政府开展专题学习,着力压实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
3.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重要文件。把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列入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开展学习。积极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在市委、市政府会议上进行再传达再学习,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
二、完善统计管理制度,筑牢防治统计造假堤坝
4.压实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各司其职,全方位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5.扎实推进监督机制贯通协调。加强与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协同配合,严格执行《江阴市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参与重大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数据失实情形的认定。密切与巡察机构沟通联系,按要求及时提供被巡察地区(单位)统计造假相关问题线索。推动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统筹衔接,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
6.健全统计信用承诺制度。加强统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印发《江阴市统计诚信承诺管理制度(试行)》,常态化开展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承诺。继续开展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择优推荐为无锡市级、省级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
7.做好统计督察迎检准备。对照统计督察工作要求和统计督察准备情况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自查、对标找差,完善台账,补齐短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迎检工作作为全面优化统计生态的重要契机抓紧抓实。
三、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8.保持对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部署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及时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制度的各种统计造假行为。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深刻剖析国家和省统计局通报案例,加强法律法规解读,巩固和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做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
9.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聚焦统计数据真实性,制定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随机抽取3个板块开启新一轮执法检查“五年全覆盖”工作,对上一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做好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和省统计局委托的执法检查。年度执法检查单位数不低于规上单位数量的5%。
四、强化统计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统计环境
10.巩固普法宣传渠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融入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民法典宣传月、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结合数据核查和基层走访,开展宪法、民法典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动统计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引导社会公众支持配合统计工作,实事求是报送统计数据。
11.丰富普法宣传形式。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综合运用海报、宣传画、视频、漫画等多类型的普法材料开展宣传,增强感染力和实用性。充分发挥“江阴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宣传效能,及时更新推送统计法律法规和法治工作动态,用“短、实、鲜、活”的信息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五、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工作能力
12.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鼓励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的培训和考试,着力增加持证人员数量。优化统计法治建设联络员队伍结构,动态更新联络员队伍人员信息,统筹调配联络员参与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工作。
13.提升统计队伍法治素养。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局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作法治讲座,利用统计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年内各类法治培训不少于2次。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执法实践,切实提高统计执法办案工作规程和统计执法案卷文书制作等实践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