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4-05901 | 生成日期 | 2024-09-18 | 公开日期 | 2024-09-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级) | 应急管理 | 关键词 | 气候,预报,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江阴市减灾工作提示单2024年19号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江阴市气象台2024年09月18日18时35分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受今年第14号台风“普拉桑”影响,预计19日我市风力可达5-6级阵风7级,沿江江面阵风8-9级;19-20日有较明显降雨,雨量可达中到大雨、局部暴雨。
请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防范大风及降雨对人身安全、城市运行、交通运输、旅游出行、户外作业、企业安全、农业生产、水产养殖等行业领域的不利影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程度。一是强化监测预警。加强与气象、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滚动会商研判,动态掌握天气发展趋势和高风险区域,及时将预警信息提示到人。二是抓好重点防范。强化下立交设施、轨道交通站点、建筑工地和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等易积涝重点部位的联防联控;做好易积水点灯杆、广告灯箱等设施用电安全检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切实防范强降水引发地质灾害风险;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严防事故发生;在洪水行洪的低洼地段、桥涵等设施设置提示标志,必要时列入管控范围,并通过广播、电视和短信等方式提醒避开积涝和行洪风险点;督促涉及高温熔融、深井铸造等工贸和危化企业做好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忌水危化品防潮防水安全措施,严防发生意外。加强渔港、渔船各类水上作业船舶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船舶进出港和限航规定,提前通知江河湖海面作业船舶和人员进港避风,特别要做好汽轮渡安全管控;抓好城市和农村危旧房屋以及建筑附着物、简易工棚、看护房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清理城市、道路两侧枯树、危树等易倒易折树木;加强塔吊、龙门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隐患排查及安全管控,视情停止室外高空作业。督促石化、电力、危化品码头等部门和单位做好雷电防护应对;及时通知户外人员采取避雷措施。三是抓好避险转移。严格落实危险区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临灾转移避险措施,并做好后续跟踪保障,确保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四是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救援准备,及时报送信息,果断有效处置险情事故。
江阴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