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阴市建设工程领域根治欠薪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压实建设单位源头责任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预防和遏制欠薪行为,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5年春节期间,在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排查问题隐患。
1.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分包单位应按照农民工工资管理要求,对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现状、风险预判、资金缺口(若存在)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每月按要求填写并报送《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自查表》。
2.我中心相关监督科室根据实名制系统预警情况和欠薪投诉情况,结合日常监管、信用评价综合检查,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全面动态排查,及时发现欠薪苗头问题。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是否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用;项目是否落实总包单位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负责制;施工单位是否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等。
(二)做好矛盾化解。
1.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建立欠薪协调机制,一旦出现欠薪矛盾,要迅速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2.各监督科室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化解,建立相应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和矛盾化解进展情况。
(三)落实长效常态机制。各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人工费用分账管理、总包代发等各项制度,按月计算应发工资数额,编制工资表,并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施工期间离场和工程结束后应签订离场结算确认书,确保农民工工资数额结算清楚,按时发放,源头防范欠薪纠纷。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刻认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动根治欠薪工作深入实施,确保底线不失守,坚决有效遏制因欠薪问题引发的重大社会事件。
(二)加强监督执法。各监督科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护薪监督员机制落地落实,加强对重点企业、项目的帮扶指导,确保隐患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并销号,形成完整的整改闭环,对于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导致的欠薪问题,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建设项目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即日起至春节前,每月报送《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自查表》,更新矛盾化解情况。
附件: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自查表
江阴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自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房开项目备注楼盘名)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是否政府 /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
是否 问题 楼盘 |
现状 (简要) |
风险研判 |
合同价格 (万元) |
已完成产值 (万元) |
截至填报时间 剩余人工费缺口 (万元) |
截至填报时间 剩余工程款缺口 (万元) |
涉及工人数 |
欠薪原因分析 |
责任人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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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现状(从以下四种情形勾选):①已化解;②工资发放中,资金已落实;③部分工资已发放,后续资金紧张;④近期工资未发放,资金未落实。
2.风险研判填报说明(从以下四种情形勾选):①无风险(无资金缺口,工资已发放或正常发放中);②低风险(资金缺口小于500万,工资发放中);③中风险(资金缺口500-1000万,工资发放中);④高风险(资金缺口大于1000万或近期工资未发放)
3.欠薪原因分析填报说明(从以下六种情形勾选):①建设单位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工程款和人工费用;②建设单位未足额拨付人工费用;③用人单位与工人因计工、计价、质量安全返工罚款等引发的纠纷;④工资结算周期较慢,未及时发放;⑤工程款杂糅农民工工资;⑥恶意拖欠。
江阴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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