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按照《江阴市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澄住建建工〔2024〕5号)的部署要求,近期我局开展了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形式和内容。在项目参建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成立4个检查小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市30个在建项目进行了抽查。本次整治的主要内容为:1.危大工程实施前不按规定编制、论证、审批专项施工方案行为;2.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不按规定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行为;3.危大工程施工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行为;4.危大工程施工中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行为;5.超过一定规模的基坑工程,建设单位不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监测的行为;6.施工、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危大工程验收的行为;7.施工、监理单位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行为;8.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未按规定审核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参与检查验收的行为。
(二)查处情况。本次检查共签发整改通知书30份,对4家单位进行信用扣分,对1个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对2个项目进行通报批评。
(一)危大清单辨识方面。部分项目危大工程的清单辨识不完整;个别项目未提供危大工程辨识清单资料。
(二)施工方案编制方面。部分项目部编制的危大工程方案指导性不强,未按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部分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中未见项目经理带班制度信息以及相关验收要求。
(三)安全交底验收方面。部分项目高支模工程,对专家认证后确认的专项施工方案的两次交底,工作落实不细,与现场一线作业班组的沟通不到位,导致现场搭设的架体与方案不符。
(四)现场安全管理方面。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苏建质安〔2019〕378号)实施分部分项验收及带班巡查检查。对专业分包工程,部分项目相应的管理有所欠缺,分包工程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考勤等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引以为戒,落实责任,对照检查反馈问题,立即开展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危大工程辨识、方案编制、方案审核、危大工程交底、危大工程验收和危大工程销号全过程管理措施。
(二)我局将对所监管的项目进行“回头看”,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做好建筑施工危大工程的安全管控。
(三)我局今后将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对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个人,从严从重立案查处。
附件:1.表扬项目一览表
2.批评项目一览表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表扬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好的方面 |
1 |
优见智能制造江苏有限公司江阴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
常州飞峰建筑构件有限公司 |
江苏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项目参建各方能够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活动;2.施工总承包单位已建立危大工程清单,清单内容与现场实际相符;3.施工总承包单位针对危大工程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同时报监理审批同意后实施;4.施工总承包单位针对危大工程能够按照危大工程管理要求做好方案交底、巡视检查及分段验收。 |
附件2
批评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1 |
澄地2020-C-4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 |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项目参建各方未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未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八月份危大工程专项整治活动;2.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3.外脚手架基础积水严重,未及时抽干;4.施工升降机司机上厕所未断电,由无证人员进行操作;5.楼层灭火设备配备不齐。 |
2 |
年产1万台套供电机组、电源车新建项目 |
无锡市长安建筑有限公司 |
江苏中锐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塔吊安装单位无锡鼎胜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安装塔吊时未有人员进行旁站,未对安装工人进行教育交底;2.局部高支模未按方案搭设。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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