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建设项目(监理)的答疑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6 09:36
关于江阴市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建设项目(监理)的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9.3条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中所提及的见证取样员证书,如后期未开展继续教育及培训的,可以提供旧版见证取样证书作为证明,或者提供由投标人自行出具的见证取样上岗培训证明以上证明均予以认可。
招标人: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阴市人民医院、江阴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