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运村耿家村村庄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的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P27页2.3.1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原“投标报价:100-X 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X 分”现更正为“投标报价:99分,第三方信用评价:1分”。
P28页2.3.3(2)原“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信用分得分=企业信用考核得分×X/100,使用江阴市住建局信用评定分值,X 值的取值为:2、3、4 具体分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信用分得分的评分依据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标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投标企业信用分得分等于该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考核得分乘以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考核得分以投标截止时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得分为准,具体执行澄住建(2023)3 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江阴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具体分值开标时由系统自动获取)。”现更正为“第三方信用评价评分标准:企业获得经江阴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等级 AAA 级得1分,信用等级AA级得0.8分,信用等级A级得0.5分。(提供的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未提供证书不得分。)第三方信用报告管理办法详见《关于在江阴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澄信用办发[2020]16 号)。”
请投标单位以本次上传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