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2024年10月1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自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为确保我市试点工作顺利实施,11日上午,市水利局在江阴市委党校召开全市水资源费改税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明确相关政策与交接工作要求,理顺部门衔接机制,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
江阴市水利局副局长段学花主持会议,市水利局有关职能科室、农水中心、河湖中心相关负责人及全市自备水企业主要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会议,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有关领导莅临指导。
段学花就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指导原则、主要内容及政策调整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贯彻,强调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和确保国家水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重要成果。
市河湖中心重点围绕税额标准、税收优惠、税收征管等政策,以及取用水户的应尽责任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就水资源费改税交接的信息资料填报要求和当前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进一步梳理全市自备水企业的取水许可情况,加强计量设施管理和取水数据的信息比对,厘清当前水资源费征缴情况,与税务部门协同推进,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管机制,全力做好费税改革过渡期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构建用水主体深度参与、水资源管理精细精准、水资源利用节约高效的用水管理新格局。(供稿: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市河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