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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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5-00088 生成日期 2025-01-07 公开日期 2025-01-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限时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公告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应急管理 关键词 公告,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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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阴市2025年度化工、医药等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江阴市2025年度化工、医药等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江阴市2025年度化工、医药等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江阴市2025年度化工、医药等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外包项目 ,主是在市应急局企业开展监管检查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服务依据: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服务范围:在江阴市211家重点监管化工、医药企业和省、市明确纳入化工监管的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包括危化品生产企业(含重大危险源)(20家)、使用危化品企业(含重大危险源)(17家)、危化品经营仓储企业(含重大危险源)(13家)、一般化工企业(8家)、加油站(130家)、医药企业(11家)、省、市明确纳入化工监管的工业企业(12家)。主要内容:市应急局对各类型企业开展监管检查过程中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在市应急局对标准化新领证、换证企业给予针对性指导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在市应急局对全市化工、医药企业和省、市明确纳入化工监管的工业企业等开展安全能力评估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在市应急局组织全市化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培训结合能力评估、技术服务等分析研究并提供培训专业技术服务次数不得少于2次④在市应急局对全市通过安全审计企业的审计结果开展评估,对化工园区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企一策”方案开展指导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市应急局开展“双随机”检查、开展重点时段、重大节日的安全检查提供专业技术服务⑥完成市应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3、本项目最高限价:261万元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需求: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江阴市2025年度化工、医药等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外包项目 ,主在市应急局对企业开展监管检查过程中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在市应急局对各类型企业开展监管检查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服务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应急局提交专项技术服务报告,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对改进措施进程跟踪和评估,2个月内完成复核并向市应急管理局提交书面复核报告。

2、在市应急局对标准化新领证、换证企业给予针对性指导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3、在市应急局对全市化工、医药企业和省、市明确纳入化工监管的工业企业等开展安全能力评估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在市应急局组织对全市化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时,结合能力评估、技术服务等分析研究并提供培训专业技术服务次数不得少于2次培训专业技术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专项技术服务中企业共性问题的原因分析和对涉及标准的解读,次数不得少于2次,讲师应为国家级或省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库中专家

4、在市应急局对全市通过安全审计企业的审计结果开展评估,对化工园区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企一策”方案开展指导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5、在市应急局开展“双随机”检查、开展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的安全检查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6、完成市应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要求

1、实行工作备案制度第三方服务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前,应制定好服务方案,每服务完一家企业必须出具问题隐患清单,并将方案、人员简历隐患清单、整改情况等情况报市应急局备案建立2025年度重点监管化工、医药企业和省、市明确纳入化工监管的工业企业(211家)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一企一档”。

2、重点对全市化工、医药企业和省、市明确纳入化工监管的工业企业等开展安全能力评估,具体标准由双方共同研究制定实施,对企业做总结性评分。

3、在进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工作时,应严格恪守职业道德、《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露相关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4、严格按规定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对在服务中出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应逐一向企业交底,并提出合理并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要切实履行职责,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方服务单位要建立服务人员考核机制,将服务水平和质量与奖惩挂钩。

6、第三方服务单位要主动接受市应急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实施的监督考核    

7中标单位及相关服务人员不得向江阴区域内任何企业提供有偿服务,不得利诱贿赂安全监管人员,如有违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直至退出市场。

8、第三方服务单位完成专业技术服务后应向市应急局出具服务总结报告,并根据不同企业类型提出可行性建议。

(三)项目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团队人员要求及其他要求

1、在服务期内,要求中标单位原则上在服务当地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派驻专职服务团队。专职服务团队驻场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本项目要求拟派专职服务团队常驻总人数8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其他项目成员7人。服务团队中,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应不得少于5人。项目过程中根据市应急局需要,中标单位应配合临时调派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3、若投标单位为服务当地以外单位,可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至服务当地设置办公场所(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采购人将在合同签订前,至中标单位办公现场检查,若发现中标单位未设置相关场地或派选人员的,将视其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同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将随时抽查中标单位现场办公情况,发现派驻现场人员数量或人员信息不符合投标承诺,或未经采购人批准同意擅自变更人员的,将视其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4、服务期间,服务团队人员应与投标时提供服务人员名单一致每次服务前提供人员名单给市应急局确认,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经市应急局同意后方可临时调换同等资质人员。

5、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应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技术能力及设备。投标单位应自备车辆、所需的检测仪器、测量设备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自行负责。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20%;服务项目完成总体工作内容进度达50%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后,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30%;服务项目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且经采购方项目考核验收及审计后,采购方合同总价内按实支付,不计息。(以上支付进程及金额为初步框定,最终支付时间及金额按照江阴市财政部门具体拨款情况而定,考核具体办法另见考核细则。)

有关说明:

1、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总价。投标报价包括服务期内所有的人员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保险等所有人员费用、交通费用、食宿费、服装费、工具费、服务费、培训费(含会场租赁费等)、保险费、管理费政策性变化风险、税金等以及其他供应商认为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报价时应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管理服务项目、服务要求、人员配备、人员工资等各类费用组成进行综合报价。

2、在服务时,对已无生产经营活动且实际未履行服务义务的企业,对应的服务费在项目考核验收及审计后按实扣除,项目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为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本项目在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设置1个月过渡的期限,若中标单位在过渡期内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作,采购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立即终止合同,并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3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4、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制定的项目服务考核细则,拒不接受的,将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

5、采购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单位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经采购人允许,投标单位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单位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单位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以及所有的费用。

本项目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同时投标单位若需要本项目涉及企业的名单,请联系相关曹先生,联系方式:0510-86862560

6、因各种原因导致中标单位未能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的或者因中标单位违约等情形被终止合同的,采购有权按照政府采购规定选取下一中标候选人继续实施服务,或者重新招标。

7、本项目以上的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完全响应

8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次招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9、标书制作中若有不明,请及时咨询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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